Saturday, March 17, 2007

藏頭露尾

剛發表的一篇出生不足十二小時,就被我刪除了,是迄今唯一被我完全刪除的篇章.因為有諫官直言,我的說話會刺傷人,亦太主觀,有欠公允.我即時自我反省,其言有理,亦體會到網誌那種無形的影響力.

我為何說出那些話?那同學看到,可能真的受到傷害,而我寫時並不是想傷害他.其實,我都感到,朋友亦曾提到,我有時一些說話,太凌厲,刻薄,直率,別人聽到心裡不舒服,今天飯局上又來了一招,相信那人聽後,都感到不是味兒.這跟工作習性有關嗎?還是你本身個性就是這樣.

口舌招尤,我試過.有人曾禮貌地直陳,叫我不要再說,即叫我收口;有人跟我割蓆,從此不相往還.在這些事例中,有自我檢討:究竟說了些什麼話,會令他們不高興.

從前,我是不會檢討的,正如一齊去旅行,你不喜歡,就你走你的陽關道,我走我的獨木橋,即使我為此吃了虧,也心甘情願.可是後來變了,你不高興,不會讓你走,會氹你回來.

真的變了,可是變得還不夠,藏頭露尾.幸好有諫官規勸我,時刻監察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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